长寿安康保险


产品特色:

身故全残、保障全面,双倍赔付、高额保障。

五年定期返还生存金,且每次返还递增,即兼顾储蓄功能,又可使缴费压力呈阶梯形下降。

不幸高残,即获双倍于保单所载保险金额的高残保险金,交费期内即可免交剩余保费,仍可定期获得生存金递增返还,极具人道主义,体现人性关怀。

各投保年龄段费率差异很小,适合集体投保。

投保年龄:16-6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方式:年缴、一次性缴

缴费期限:10年、15年、20年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后的第一个五周年时生存,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以后,被保险人在合同每届满五周年时生存,则按每届比上届增加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死亡,或自保险单生效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所致身故,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身体高残,或自保险单生效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所致身体高残,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双倍给付高残保险金,高残保险责任终止。高残保险金给付后,被保险人仍可领取生存保险金,但被保险人身故时,不再给付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身体高残,或自保单生效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所致身体高残,投保人免交自被保险人被确定身体高残之日起的分期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