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同心两全保险
——父母保障充足,子女未来无忧

产品特色:

本保险中教育金领取基本是自15周岁起,仅设计了高中、大学及成人三阶段的领取,这是基于国家实行9年制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家长的投入较少,而自高中教育(15岁)开始,家长便需要自筹部分或全部教育费用。

少儿教育金产品实际是督促家长强制储蓄、预留子女教育费用的保险投资品种,它必须以定期缴费、稳健增长为前提,是教育费用的积累,而绝非消费型产品。
保险责任:
    第一被保险人(少儿)身故,返还所缴保险费,合同效力终止。

    第二被保险人(父母)于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向第一被保险人支付抚恤金每份1000元,第一被保险人的责任继续有效。

    第二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一年后因意外伤害或疾病导致身故或高残,向第一被保险人支付抚恤金每份10000元,第一被保险人的责任继续有效。

    对第二被保险人的身故及高残责任至第一被保险人满22周岁合同生效对应日止。

    第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下列年龄时分别领取:(11-14周岁投保,18周岁起领,按一份计)


投保年龄:第一被保险人30天-14周岁;第二被保险人21-55周岁(必须为第一被保险人的父母)。

保障期限:至第一被保险人满22周岁合同生效对应日。

缴费方式:年缴、一次性缴。

缴费期限:年缴至第一被保险人14周岁(缴费次数=15-投保年龄)。

投保示例:
    李先生29岁,儿子1岁,投保“亲子同心”10份, 缴费期14年,年缴保费4340元.共支出:60760元。

    回报:高中教育金6000元,大学教育金16000元,立业基金 50000元;若李先生在此期间不幸身故, 其子可获10万元抚恤金并继续享有教育金给付权利以接受良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