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现状

  1.博士后站点初具规模。到目前为止,全省已有厦门大学、中科院福建物构所、福建农林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等6个单位设立了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覆盖了理科、工科、农科、医科、社会科学等7个门类的12个一级学科,可在53个二级学科中招收博士后,可招收博士后的二级学科占全省博士点总数的59.6%。福建实达电脑集团、厦华电子、晋江市科技园区、厦新电子、厦门涌泉集团、南孚电池公司、泉州清濛科技园区设立了7个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这些博士后站点的建立,为福建省增加了一批全新的吸纳、聚集高层次人才的窗口,设站单位也因此提升了知名度和实力,扩大了影响。

  2.培养了一批优秀的高层次人才。设站单位充分利用博士后这一“柔性”人才培养制度,积极筑巢引凤,吸引国内外优秀的博士进站当博士后,通过给任务,压担子,培养博士后人员。据统计,全省累计招收博士后162人,其中已出站的有86人,留省就业的65人。出站博士后绝大多数被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有36人已晋升教授、研究员,27人担任博士生导师,14人享受国务院津贴,6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有1人担任“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2人入选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还有4人担任了副厅级以上职务。厦门大学留校的33个博士后都成了教学、科研骨干,其中,有11人评为正高职称,7个成为博士生导师,4人成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被聘为长江学者,2人被评为“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有的还担任了校、系领导。这些博士后,不但学历层次高,而且思想开拓、掌握较前沿的科技和管理知识,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联系密切,从而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队伍注入了新生力量,大大提升了福建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

  3.取得了一批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博士后制度不但为博士后创造了良好的学术和科研的环境,而且促进了博士后在科研单位与企业间的合理流动,从而推动了福建省学术交流和相关学科、交叉学科、前沿学科的发展,创造一批有较高理论水平或生产运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据统计,福建省博士后在站期间平均每人承担1.7项科研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占总数的50%;两年内项目完成率约70%。平均每人发表学术论文7篇,其中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3.2篇,在其它刊物上发表3.8篇;有20%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其中有1人获中国优秀博士后奖。一些博士后通过产学研的结合,把自己的所学直接运用到企业的生产、管理和项目的开发,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厦华电子三个博士后在站期间,先后向企业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受到了企业的欢迎。实达电脑集团博士后开发的“智能计算机接口示范系统”列入了“863”计划,产品已初步产业化,产生了一定经济效益。

  4.初步建立了一个自上而下的博士后管理机构。为加强福建省博士后工作的领导,1996年1月,福建省成立了省博士后工作协调管理委员会,由常务副省长任主任,省政府秘书长、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领导为副主任,省计委、科委、教委、财政厅等部门领导和设站单位领导为成员。博管委对有关成员单位在实施博士后制度中所应承担的职责作了明确分工,同时下设办公室,挂靠省人事厅专家工作处,具体负责省博管委的日常工作。各设站单位也均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省博管委及其办公室主要负责政策的制订和组织实施以及宏观管理、协调工作。各设站单位主要负责工作的落实。全省上下做到既各自履行职责,又相互配合、优势互补、相互支持,为福建省博士后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5.积极探索了博士后工作的措施和办法。
  首先是抓政策的制定。1998年,福建省出台了《福建省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对博士后工作的有关具体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使福建省博士后工作有章可循。其次是抓管理。在博士后进站时,我们要求设站单位严格程序,好中选优,保证招收质量。有的设站单位采取多层次筛选的办法,即通过学科、院(系)、校学术委员会三层筛选,确定人选;有的则对申请者进行面试,聘请有关权威专家当场考评,择优招收。在博士后进站后,大部分设站单位实行中期考核制度,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情况进行阶段性考评,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更好地开展业务工作。在博士后出站时,由设站单位通过召开专家评议委员会,对申请出站的博士后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进行评估,写出书面鉴定材料,作为博士后在站期间学术水平的认定,并为博士后评定职称提供依据,从而保证了博士后的培养质量。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吸引博士后。我省站点单位多次主动到省外高校开展招收博士后工作。晋江高科技园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还采取“请进来”的方式,组织了由北大副校长亲自带队,由20多位博士后组成的北大博士后考察团到晋江考察,18位博士后同20家上规模企业进行了48场洽谈,有10位博士后同10家企业初步达成合作意向。为了进一步吸引博士后进站工作,促进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与高校的密切合作,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拨出专款,在厦门大学创建了博士后研究中心。同时,福建省还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单位及企业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定向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这些做法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扩大了站点影响,建立了较为广泛的招收博士后渠道,站点因而招收到了较满意的人才。四是重视改善博士后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省财政从1997年开始拨出专款用于每年招收15名博士后。从2000年开始,厦门市政府给新建的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一次提供建站经费200万元,给每位进站的博士后每年5万元生活津贴,这在全国属首创。在设站单位住房紧张,尚无国家资助建设博士后公寓的情况下,各设站单位想方设法建造和改建博士后住房,保证每一位在站的博士后都有二房一厅带家具的住房。各级人事部门还充分利用职能优势,尽量安排博士后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问题。这些有益的探索,优化了福建省培养博士后的环境,有力地吸引了一批优秀博士来闽开展高科技研究与开发工作,博士后站点单位也因此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

  二、“十五”发展目标

  “十五”期间,福建省博士后工作的主要发展目标是:博士后站点的数量有较大增长;博士后人员的培养质量有显著提高;改革有较大突破,管理更加规范,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博士后工作服务于实施人才战略、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效果更加明显。
  ——站点建设预期目标:到2005年末期,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总数达到44个以上,在现有基础上至少翻一番。
  ——人才培养、使用预期目标:到2005年末期,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站点招收博士后总数累计324个,在现有基础上至少翻一番。出站博士后80%留省就业。“十五”期间,在站博士后每人至少承担2项以上重要研究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占50%以上;每人发表在省级以上核心刊物上的论文总数不低于4篇;全省博士后专利成果和重要科技成果总量达到44项以上,博士后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30%。
  ——管理体制改革预期目标:初步建立起政府宏观调控、分级分类管理、运转高效灵活、服务及时周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具有福建特色的博士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十五”主要政策措施

  (一)把发展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作为站点建设的重点
  福建省发展博士后工作,首先要尽快增加博士后站点的数量。目前,福建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已进入稳步发展时期,相对来说,发展福建省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具有更大的空间和潜力。我们要把这项工作当作重点,积极鼓励支持国有大型企业、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国独资企业、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生产型事业单位申请建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条件较差的山区地市申请建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要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要进一步发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逐步形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机制,使我省博士后工作更加贴近经济建设,促进更多的企业实现产、学、研的紧密结合。

  (二)建立多渠道的投入机制
  1.增加政府投入。政府对博士后工作进行必要的经费投入,是发展博士后工作的有力保障。“十五”期间,省政府投入博士后工作的预算内经费总数不低于华东地区中等水平。主要用于:
⑴省自筹经费招收的博士后日常经费从原来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到3万元;
⑵每年给予新建博士后站点一定的工作启动费,给予博士后人员开展课题研究一定的资助;
⑶根据中央给予福建省博士后公寓建设费的数量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经费。各级政府每年也应拨出一定的预算内经费,支持当地博士后事业的发展。
  2.开拓多种投入渠道。支持社会力量、社会资金投入博士后工作。有条件的地市或部门可以设立专项资助金,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由出资者自行决定投入方式、受益人及使用条件。鼓励博士后站点与企事业单位联合招收、定向培养博士后。加强同科研、教育、产业管理部门的联系,配合国家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如国家科技攻关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63”项目等)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依据研究项目解决经费问题。积极向国家申请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

  (三)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1.调整管理权限。积极争取国家人事部把福建做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份,增强省一级博士后主管部门在本省博士后管理工作上的综合协调作用。
  2.构建多种招收、管理博士后的模式。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主体多元化、需求多样化的要求,根据博士后培养目标、投资渠道、资助方式、管理办法的差异,探索构建多种招收、管理博士后模式。要进一步扩大省财政自筹经费招收博士后的规模,改革其管理方式,逐渐变直接报批为数量条件控制、备案审核登记,以进一步调动设站单位积极性,营造更加有利于博士后工作发展的宽松环境。
  3.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对连续两年招收不到博士后或管理混乱的站点单位,要亮黄牌,限期整改,整改无效的取消设站资格。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学术水平低下的博士后人员,要减少或取消对其经费支助,延长出站时间。对优秀站点单位和博士后人员,经费上给予倾斜。对承担国家、省重点科研课题或高新技术开发项目的、省级主管部门要给予重点支助。
4.制定《福建省博士后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博士后工作的管理措施和办法。

  (四)进一步完善博士后工作的服务体系
  1.加快博士后公寓建设。“十五”期间,采取中央和省各出一点的方式,在博士后站点相对集中的福州地区集中建造30-40套博士后公寓。各地各站点单位也要采取积极措施,建造博士后公寓,切实解决博士后住房问题。
  2.积极推进博士后社会保险和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把博士后纳入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工作,建立起以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为主、以商业保险为补充的保障体系。结合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将博士后住房公积金收缴、住房补贴发放等纳入明确、统一的制度规范中。
  3.建立博士后面向社会的服务系统。为使博士后的研究工作更加贴近社会需求,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速度,进一步发挥其智力优势,要积极开拓博士后服务于经济建设主战场的新途径,促进各设站单位、博士后研究人员和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建立起博士后面向社会的服务系统,为博士后科技成果评价、转让、孵化等服务,充分利用博士后人才资源,开展科技咨询、讲学、企业诊断、项目承接,主动服务于社会。
  4.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十五”末期,初步建成与全国联网的博士后信息网络系统,建立起博士后站点库、博士后人才库、研究项目库、科研成果库,实现博士后供求、进出站管理、经费拨款、基金评审、项目招标与洽商、质量评估、经验交流等的信息化、自动化、网络化。
  5、大力开展招收博士后工作。定期举办面向全国的网上招收博士后工作。定期组织博士后站点赴省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考察招收博士后并与之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采取措施,吸引海外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招收外籍博士来闽做博士后,开拓利用国际人才参与福建省经济建设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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