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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贷通--阳光卡个人小额质押自动贷款


  
存贷通,又称"阳光卡个人小额质押自动贷款"业务,是光大银行阳光卡的特色功能之一,阳光卡持卡人以卡内定期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或国债账户作为质押,通过我行自助设备向我行申请并取得一定金额人民币借款,既解人民币支付之急需,又不损失宝贵的利息收入,可谓一举两得。

"存贷通"的质押与放款方式
  当客户通过我行的自助设备及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后,计算机系统将对您的贷款条件进行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计算机系统自动将定期储蓄存款账户或国债账户冻结,完成"质押";同时,将贷款金额自动转入您的主账户,完成"放款"。

"存贷通"的实现手段:
  "存贷通"是一种完全自助式的服务功能,即贷款的申请、审核、质押、放款、还款及贷后管理全部通过银行电子设备完成,客户可以通过以下自助设备自已动手办理质押贷款:
多功能银行服务机
电话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电话银行号码为95595
网上银行 我们的网址:www.95595.com .cn

便捷的存贷通:
  阳光卡持卡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营业网点,一次性签订《中国光大银行"存贷通"--阳光卡个人小额质押自动贷款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签订"申请书"的持卡人只有在您的卡中开立有人民币、外币定期存款或国债保管账户,就可凭阳光卡和密码,在自助设备及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办理"存贷通"业务。以卡内人民币定期储蓄账户或国债账户作质押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累计存款金额的90%;以卡内外币定期储蓄账户作质押的,存款金额将按当日外汇钞买价折合成人民币,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累计存款金额的85%;每笔"存贷通"贷款额起点为人民币1000元,最高金额为10万元。在最高金额以内,持卡人可选择同一币种的多个账户进行质押。

"存贷通"贷款期限的确定:
1、"存贷通"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阳光卡内质押存款或国债账户的到期日。
2、当持卡人以多个账户质押,则以最先到期的账户确定贷款期限。
3、 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分为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
4、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执行,且贷款期限内如遇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不变。
 

"存贷通"贷款的清偿
1、 持卡人须一次性偿还"存贷通"贷款的本金、利息。
2、提前还款 持卡人可通过我行自助设备办理提前还款,计算机系统将自动算出贷款本金和利息,并直接从阳光卡主账户中扣除。
3、到期还款 "存贷通"贷款到期后,我行计算机系统将自动从持卡人阳光卡主账户中扣除本金和利息。
4、逾期还款 持卡人可通过我行自助设备办理逾期还款。我行计算机系统自动计算贷款利息(含罚息),直接从阳光卡主账户中扣除贷款本金和利息。
5、质押物处理 自动贷款逾期满一个月,我行计算机系统自动处理质押的阳光卡存款或国债账户,用于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如意"存贷通",存贷两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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